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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表彰全市先进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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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通化市各类民间组织发展较快.在保持政治稳定、发展区域经济、维护社会秩序、履行服务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先进民间组织进行集中表彰。表彰范围:须有两年以上开展业务活动资历,且近几年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违章行为.经本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主体资格的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推荐标准:在行业服务方面带动作用明显;在本区域内有助于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律规范,自我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独创性的管理经验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依据省厅《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开展优质服务、
作者 周长生
机构地区 通化市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06年第3期59-59,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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