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审计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就有关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法律委员会于2月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月21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法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2期114-115,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