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25日下午对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月26日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2期116-116,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