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和今后较长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这个时期的战略性任务,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变革对环境不友好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一套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产、消费、技术创新和决策体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意义十分深远。明确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几个重大关系,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 我们必须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3A期46-47,52,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