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出口信用保险是指各国政府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本国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投资等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支持措施,是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手段。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贸易促进措施,在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世纪末,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起源于欧洲。1919年由官方支持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ECGD)成市,专为本国企业的商品、服务出口和海外投资服务。1926年,德国政府重组赫尔姆斯公司(HERMES),专事支持本国出口和海外投资。以此为发端,二战以后。美、日、法、意、加等贸易大国纷纷设立相关专门政府机构,支持出口贸易和海外投资,在其金融、贸易和投资体系中,高度重视信用保险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由各国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始在世界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纷纷没立,出口信用保险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推动本国出口和投资的重要政策工具。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06年第2期28-31,共4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