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当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党的执政理念,当自主创新能力被视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时,高等教育更是多了一份责任和关注。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不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看到了艺术“和”的本质属性,“乐以道和”(《庄子.天下篇》),“乐言是其和也”(《荀子·儒效篇》)。孔子关于“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名言则从艺术激发情志、体验风俗、沟通感情、协和群体、宣泄郁闷等艺术创作与接受角度阐述了艺术的和谐作用。“和谐”,作为关系范畴,它既指事物的一种协调、温和、平衡、融洽的理想状态,也包含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使各种异质在不同整合力的作用下而呈现的内外在谐和与统一的动态过程。治乱之本在于治心,治心之方在于教育。和谐社会是由和谐发展的人而组成,如果说人是和谐社会的最后目的,教育的作用是为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那么,艺术教育的谐和作用则在于通过教育对象艺术素质的养成和对内外在诸因素协调平衡能力的提高,促进人的和谐发展及创造力的最大发挥。
出处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2006年第3期24-25,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