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宪法司法化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可以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并依照宪法进行司法审查的制度。宪法司法化是宪法法律性的内在要求、是宪法至上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宪法司法化对发挥宪法的功能、加强法治建设有重大意义。
作者 王晓燕
机构地区 徐州教育学院
出处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Xuzhou Education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10

  • 1L·亨金.《权利的时代》[M].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 2沃尔特·F·莫菲.《宪法·宪政与民主》.《宪法比较研究文集》第3卷,36页.
  • 3《宪法学资料选编》,26,25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5.
  • 4詹姆斯·M·伯恩斯等.《民治政治》,40页.
  • 5《宪政论丛》第1卷,13,185页.
  • 6《宪法审判制度概要》,44页.
  • 7许崇德主编.《宪法与民主政治》,102,148,156页.
  • 8王天成.《宪法的脊梁—宪法的法律性论略》[J].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1,(1).
  • 9田纪云.《这次修宪意义重大》.1999年3月14日《法制日报》.
  • 10聂咏青,刘衍明.《关于修宪的思考-访宪法专家许清教授》.

共引文献120

同被引文献21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