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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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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由建筑业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组成,并列入建安工程费用项目中的间接费用范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2日自治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维护建筑业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解决建筑业职工老有所养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改革,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体制保障。
作者 王根晓
出处 《内蒙古工作》 2006年第3期38-39,共2页 Inner Mongolia Work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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