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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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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20个质检中心,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的要求,被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农业部于2005年12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3号予以公告。现将20个质检中心的全称、监测范围等刊登如下。
出处 《农业质量标准》 2006年第2期39-40,共2页 Agricultural Quality an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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