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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是如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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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4件重点督办建议中有1件由省人民政府转省财政厅主办,即《关于提高煤炭资源税税额的建议》。收到督办函后,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分解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季可副厅长主持召开会议,将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处室,并对承办处室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承办处室按照厅领导的要求认真予以落实。
出处 《人大论坛》 2006年第1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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