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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管理公司追讨欠费力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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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香港,一般大厦公契赋予了物业管理公司法定权力,追讨业主欠交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大厦公契,如业主欠管理费超过30日,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欠管理费的业主提出民事诉讼追讨所欠管理费、利息、手续费及一切法律费用。
作者 冯国雄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6年第3期40-40,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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