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部大量利用电影《无极》中画面制作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血案》)引发的著作权问题在法学界引起了广泛争论。《馒头血案》制作者一方面大量使用了《无极》的原始画面,一方面又通过对这些画面的剪辑、配音和配乐创造出了新的故事情节、视觉效果和美学价值,显然对《无极》进行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那么,《馒头血案》对《无极》画面的大量使用究竟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对“改编权”的侵犯?笔者认为:《馒头血案》中有许多对《无极》本身加以讽刺和嘲弄的成份。这种对《无极》的使用包含了一种特殊的文艺创作形式——“模仿讽刺”。事实上,国外著作权法中,特别是在美国的判例中对于“模仿讽刺”是否构成侵权或“合理使用”早已有一套特定规则。但由于这类作品以往在我国文化中并不多见.无论学术界和司法界对相关著作权问题都缺乏深入研究,也没有相关判例和明确的法律规则.以至于在当前的讨论中,很少有人从这一角度对对国外的特定规则进行分析。本文试从讨论“模仿讽刺”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入手探讨《馒头血案》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6年第2期27-29,共3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