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11月,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圆谷公司)就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玩具上标注Tsuburaya Chaiyo Licensedby Rui Shi侵犯其署名权为由,先后将北京长安商场和燕莎商场告上法庭,发起诉讼。并专门召开研讨会和借助舆论,大肆渲染,混淆视听,干扰市场合法经营秩序。以达到通过不正当竞争赢利的目的。200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分别作出判决,驳回圆谷公司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案和(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6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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