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始于租界。租界当局通过大量移植现代法制,使上海租界法制率先实现了现代化。上海租界的土地章程为法制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其作用为:为移植现代法制创造了地域条件、为建立租界的自治机构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直接移植现代法制作了明文规定等。上海租界的现代法制主要表现为:现代的法规体系、法规结构、法制语言、审判制度、律师制度和监狱制度等。在上海法制现代化的问题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上海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很不平衡、上海租界法制中有歧视华人的因素和上海租界法制有明显的两重性等。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31-42,共1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