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实践既是德育的途径,也是多种经由实践的德育方法的集合体。它是政治与道德知识的检验场和强化途径,是德育所传导的积极精神的载体,是德育对象形成道德体验和适应社会角色的方式。作为德育途径、方法的社会实践,要克服参与机会上缺乏全面性、公平性和效果上的形式主义等缺陷,必须在正确理解“社会实践”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的前提下,全面调整其操作形式,注重目标、活动区域和具体形式与学生所处学段相适应,确保学生的自主性、平等性以及教师的主导性和实践的方向性。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