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0周年,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3月1 日正式施行。新《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民政部召开了视频会议。会上,李学举部长回顾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初步建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 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出了部署,对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出处
《中国民政》
2006年第4期10-14,共5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