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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应定为“中央苏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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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具体县份,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人们均按1960年9月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一文的注释所说,认定为21个县,即江西省的瑞金、会昌、寻乌、安远、信丰、于都、兴国、宁都、广昌、石城、黎川和福建省的建宁、泰宁、宁化、清流、归化(今明溪)、龙岩、长汀、连城、上杭、永定。1986年,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省委党史研究室前身),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曾在上报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的专题报告《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及武装斗争发展情况》中,明确提出应认定武平县为中央苏区范围。此后,中央党史部门领导和专家多数也表示赞成。但由于种种原因,武平县至今仍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中央苏区县”。为了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在长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又重提这一问题,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参考,并希望引起其他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早解决武平县“中央苏区县”的认定问题。
出处 《福建党史月刊》 2006年第4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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