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欧盟判例看中国知产权反垄断第一案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东进公司主张技术合同无效一案的判决结果不能影响版权侵权的成立与否;如果侵权成立,东进公司就不能继续销售自己的产品以及配套软件。由于我国没有反垄断法来禁止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面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我国企业将面临束手无措的困境。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尽快制定反垄断法,通过颁发强制许可来控制权利人通过拒绝许可的方式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作者 张伟君
机构地区 同济大学
出处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基金 同济大学文科基金资助项目"技术转让合同的反垄断法规制比较研究"项目的组成部分。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