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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人同居百张照片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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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黄某和胡某是安徽省泾县的一对夫妻.2004年12月.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5年2月被判驳回。此后.双方一直分居生活。分居期间.胡某经多方打听.得知丈夫黄某与苏某同居在泾县泾川镇环城东路的一处楼房的5楼501室。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4X期45-4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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