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知识在遗传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特点,传统知识经常成为发达国家生物开发者进行生物剽窃的对象,其价值也在获取与惠益分享中没有得到合理的承认与补偿。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意识到保护传统知识的必要性,并开始立法对其进行保护。为了防止对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公平和合理补偿传统知识的贡献、并促进其持续利用和发展,秘鲁通过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立法与传统知识保护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传统知识专门权利、登记、披露、法定合同以及知识产权等相关制度对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传统知识进行保护。秘鲁的经验为具有相似国情的我国制定和完善传统知识保护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5年第4期89-93,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