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介绍
2004年4月20日.中国驻A国使馆致国内有关部门的明传内容如下:
近日,使馆收到旅居A国华人L先生寄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书”.请求使馆为该转让书办理领事认证。同时。L先生寄来了公证认证申请表及他本人的护照首页、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亲属关系证明书等文书的复印件。当然。该转让书需办妥A国外交贸易部认证后,使馆方可为其办理领事认证。使馆的问题是:不知道该转让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出处
《中国公证》
2006年第2期50-51,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