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小年撰文认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概念是“机会的平等”。而不是“收入的平等”。我们主张用“机会平等”定义公平,因为这二准则更容易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以机会平等为目标的公共政策因此更具实际可操作性。反之,若按“收入平等”定义公平,根本就找不到一个全社会认可的标准。贫富差距过大时,有人不高兴,收入分配绝对平均时,也会有人不高兴。衡置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等于多少才算公平?公平不公平又由谁做最后的判断?
出处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4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SHIJIAZHU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