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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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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行管辖是指执行法院之间就执行案件所作的分工和权限划分,它包括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级别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地域管辖。也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管辖者,依法律之规定,将强制执行事件分配于各执行法院之标准也。划分执行管辖的目的在于就案件的执行进行适当的分工,规定案件的执行法院,使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作者 李海军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48-51,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扬与龄著.《强制执行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第34页.
  • 2黄金龙.“美国民事执行制度介绍”.《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2003年第3期,第369页.
  • 3赵秀举,赵晋山.“德国执行机关简介”,《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2003年第4期,第351页.
  • 42000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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