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是为尽可能多的消费者服务的。与之相关,设计必须与社会各阶层、社会各机构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各种关系。大至国家政府机关,小至普通百姓都与设计发生关系。我们之所以说设计是一种社会行为,主要原因在于设计是为他人服务的,并受各种人际关系的影响。同时,现代设计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进行的,因而它还必须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以谋取利润。总而言之,设计的利他性和功利性决定了设计必然是一项社会工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其一,设计的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少数集团内部,而是扩展到占主流地位的社会大众;其二,设计既受社会制约,又对社会有巨大的影响;其三,设计、社会是互相促进的。
出处
《活力》
2006年第2期172-172,共1页
Vit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