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银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已有法可依。但是与各国的银行法比较,我国这部银行法在某些方面还并不十分完善。比如,在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法中,均对如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作了明确规定,即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我国的银行法对此涉及不深。目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资本严重不足,二是信贷资产高风险。这两大难题的存在,对众多存款人的利益构成了威胁。因此,借鉴各国的先进经验,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出处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63-65,共3页
Taxation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