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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门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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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2006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6年第13期7-7,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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