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地方立法发展之前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自恢复和重建法制以来,地方立法已经走过25年的历程。作为国家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空前广泛的发展。从其发展进程和特点来看,大致经过了三个时期,即起步探索期、快速发展期和规范提高期。笔者认为,自2005年年初开始,具体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为标志,地方立法开始步入了第四个发展时期——科学发展期。随之要求,地方立法必须把握新的发展方向,提出新的改革举措,以实现新的立法目标。
作者 王群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6年第1期56-5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