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2005年9月26日晚,农民吴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陈某发生争吵厮打。争斗结束后,陈某声称往后的日子没法过,要喝农药自杀。昊听后不仅未加劝阻,反而从偏房中取出装有大半瓶“甲胺磷”农药的塑料瓶,扔至陈所在的房间,并用“有本事你喝、你喝”等言语刺激陈某,尔后独自离家外出。约半小时后,吴因心中害怕便返回家中。当其得知妻子已喝下剧毒“甲胺磷”农药后,即向“110”报警,并随即喊来邻居帮忙将陈某送到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陈某于当晚身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系对其妻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其放任被害人自杀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犯罪。法院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