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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要在为民办事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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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权力在民的国家体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本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的运用,都要始终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受人民监督。人大常委会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人大工作的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
作者 王兆喜
出处 《云南人大》 2006年第1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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