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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两年不开工要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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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部、监察部近日公布的《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指出,将督促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2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予以撤销。
出处 《给水排水动态》 2006年第2期25-25,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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