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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社区商业设施不单独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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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修订工作完成,将于近期发布试行。新《指标》中明确规定,邮政局按照每处至少1200平方米、邮政所按照每处至少200平方米进行配套建设,邮政信报箱也被列入社区管理服务类规划设计指标中。新《指标》将配套指标按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8类,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除社区卫生监督所外,其他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不单独占地。《指标》将作为地方标准与《北京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作者 李华良
出处 《社区》 2006年第04S期12-12,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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