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带来的土地升值应属农民
摘要
使土地增值的利益真正属于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农民。
出处
《新财经》
2006年第4期40-41,共2页
New Economy
-
1这块土地是否应该收回[J].乡镇论坛,2010(13):40-40.
-
2卜祥.争夺农机“蛋糕”[J].农经,2011(11):16-25.
-
3陈华荣.城郊(农村)被征用土地的级差地租及其分配问题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6(5):97-99. 被引量:6
-
4王瑞涛,王修彦.土地升值后的土地分配问题——以山东省高密市A村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0,0(4X):7-8.
-
5黄志罡.上海迪士尼:一只下金蛋的鹅?[J].中国新闻周刊,2009(46):40-42.
-
6王华.土地入股: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尝试[J].山东农业(农村经济),2002(9):12-12.
-
7刘斌.我国保护土地资源的刑事立法研究[J].土壤通报,2008,39(6):1269-1271. 被引量:1
-
8姜宁.浅议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流转问题[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3(6X):256-256. 被引量:1
-
9叶檀.土改收益归农民[J].企业家(内刊),2014(2):21-21.
-
10赵正.红星美凯龙:家居流通巨头的掘金密码[J].物流与供应链,2010(8):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