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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农村要发挥好民主法制的支柱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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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涵义时,把民主法治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诸要索中的首要地位,充分反映出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可以说,民主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互相促进、协调配合构成和谐社会的基础。在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的农村,民主、自由、公平、公正的思想虽已被广大农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崇尚和接纳,但广大农民和农村的基层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认识又与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对民主与法治在和谐农村建设的作用认识不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过程中。农村的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才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作者 樊志学
出处 《甘肃农业》 2006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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