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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冲破既得利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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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关乎其对财政监督的强化作用,有必要在方案的设计上和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完善。实际生活中颇为流行的所谓“实行政府采购”之说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简略称呼,严格的表述应当是“实行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我国与其他国家一样,政府采购一向在财政支出中安排、实行。按照理论上最简单的分类,政府支出中除了转移支付类的支出(如对贫困人口的救济支出,对欠发达地区的资金补助支出等),都是对于物品与劳务的采购支出。
作者 贾康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41-43,共3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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