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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与当代中国法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江平教授访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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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精神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从英文来看,Law既包含法律,又包含自然规律的意思;俄文中的закон也同时包含法律和规律两层意思;中文的“法律”与“规律”同时包含了“律”这一汉字,这不能说仅仅是一种巧合。至少可以认为作为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与客观规律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从法律精神的实质来看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但在不同领域中,它所体现的客观性——社会经济规律性是有所不同的。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6年第2期3-5,共3页 Social Scient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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