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对案件事实得出结论时所应遵循的标准和尺度。确立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要进行多视角的考虑,应考虑行政诉讼的目的、功能、举证责任和审理程度等几个因素。因而,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以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为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兼顾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和优势证明标准。
出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107-108,111,共3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