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深圳市失业员工再就业的现状 从深圳市建立待业保险制度以来,截止1994年11月底,全市已累计登记失业员工11826人。按其失业的意愿来分,有9617人因合同期满或未满而自愿失业,占登记总数的81.3%;有2209人属非自愿失业,占总数的18.7%;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10414人,占登记总数的88%,30岁以上的有1412人,占12%;从文化程度上看,高中以下文化程度10643人,占登记总数的90%,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1192人,占10%;从其所属行业来看,有90%以上来自工业、商业、饮食、供销、仓储等行业。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为行使择业自主权而自愿暂时失业者占绝大多数,这一点从其再就业的情况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截止1994年11月底,上述登记失业员工已有9002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而其中自谋职业比例又高达92.2%。再就业者中,有2200人选择进入国有和集体企业。占再就业人数的24.4%;应聘于外资企业者498人,占5.5%;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1314人,占14.6%;从事临时工的,即单位只为其办理(深圳经济特区临时工劳动手册》而未办《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的4471人,占49.7%;有519人因读书、出国定居、在家从事家务或抚养孩子而暂时放弃就业意愿。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47-48,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