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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公司投资一家子公司,我方采用权益法核算。请问如果投资收益为正数,是否应纳入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还是在实际收到此所得后再纳税?如果投资收益为负数.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是要在税务对此损失做鉴定后再税前扣除?
出处 《会计师》 2006年第4期47-47,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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