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行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其英文为M&A(Merger and Acquisitiono之所以将二者联系在一起,是因为二者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只有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将并购的法律意义和经济意义全面完整地表达出来。企业并购是企业为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运用自身可控制的资产使目标企业法人地位消失或引起法人实体改变的行为。并购中主动进行并购的一方称为并购方,被动的一方则为并购方的目标企业。
出处
《天津财会》
2006年第2期6-8,共3页
Tlanji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