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顺畅运行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云南省应当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争取先行一步,超前实践”的精神,遵循“法制先行”的路径,大胆构建云南地方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性法律制度,从制度上和法律上确保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便利化和贸易的安全,促进投资自由和保障投资利益,维护环境和资源以持续发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30-134,共5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