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赋予了商业银行通过风险溢价覆盖高风险贷款的自主权,有利于其对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但由于商业银行经验不足,风险数据积累的时间短,相关政策不配套等原因,实际运作的情况并不理想。应该从完善风险管理原则及激励约束机制入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便更好地开拓小企业贷款业务。今后还应逐步放开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使它们能成为小企业外源性资金供应的主力军。
出处
《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