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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判断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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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3月,税务人员对某酒厂进行税务稽查。通过稽查得知,该酒厂2004年度的账面利润为1261.52万元。而该酒厂在2004年度的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也是1261.52万元,但稽查时发现该酒厂存在以下两笔纳税调整项目,而该酒厂对这两笔业务未进行任何的纳税调整。
作者 郑丙金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6年第3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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