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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证书和标志有何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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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检证书是证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使用免检标志的证明文件。根据新发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免检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作、编号和颁发。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不得以非免检产品冒充免检产品,不得伪造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不得转让免检证书或免检标志,不得擅自扩大免检证书或者免检标志的使用范围;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6年第4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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