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出两种价值取向即违法控制观与权利保障观。违法控制观目的是控制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秩序,其标志是赋予公安机关较大的处罚权。权利保障观则注重规范公安机关处罚权的行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努力寻求这两种价值的平衡点,从处罚违法行为的内容规定上、处罚过程的程序控制上及处罚后的救济制度设计上,保证该法在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82-85,共4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