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为“偷井盖要判刑”叫好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据《都市快报》报道,近日浙江省平阳市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两个偷窖井盖的犯罪嫌疑人3年有期徒刑。小偷听到宣判时很吃惊,他们实在没想到,偷几个窖井盖会被判刑。要知道,过去偷井盖是按盗窃罪论处的,往往因为涉案金额不大,而处罚也很轻微。而笔者以为,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惩处偷井盖的贼人,实属应当。
作者 潘杨
机构地区 浙江
出处 《社区》 2006年第04X期3-3,共1页 Commun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