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日前结束。全国除北京、天津、上海、内蒙、山东、辽宁、黑龙江、青海、新疆、西藏等10个省(区、市)外,共有22个省(区、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地在组织专家评估初审的基础上,向教育部上报了137所推荐学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这些推荐学校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定公布了其中129所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部门、企业进一步加强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重视、支持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同时要求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将学校建没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成为当地乃至全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据悉,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到2005年3月分两批认定并公布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504所。根据教育部对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从2005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
出处
《职业技术教育》
2006年第6期36-37,共2页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