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信托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提供专业管理的渠道,将委托人的某些职能委托给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履行,有助于实现受益人信托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现代信托对于管理效率的追求。教育公益信托指的就是以从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或其他与教育相关事项为目的,为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利益,其设立及受托人的确定需经教育主管部门许可的信托。建立我国教育公益信托制度,既有其法律依据,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可能性。可以预见,教育公益信托作为—种新型学校管理模式,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及应用。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5,共5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