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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从事道路运输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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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6年4月1日起,外资在河南投资开办道路运输、无船承运企业,可以直接向河南省商务厅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审批,不再需要向商务部提交申请报告。
出处 《中外物流》 2006年第4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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