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并把建设新农村作为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也结合我区实际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通过政府主导、发挥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全面有效推进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