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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留体内18年可要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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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医务人员疏忽钢针留体18年   林女士,1978年在某医院顺产一男婴重3.5公斤,分娩过程中行会阴侧切术,分娩后,林感到切口轻微疼痛,一周后母子平安出院.一个多月后,切口处疼痛加重,特别是性生活时疼痛加剧,致使不能同房,夫妻感情恶化,丈夫要求离婚.
作者 骄阳 
出处 《中国健康月刊》 2006年第5期31-31,共1页 Chinese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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